商品退換服務

退換貨條款

  • 未開封之貨品方可辦理退貨,須於收貨日起計的7日內更換。
  • 欲更換之貨品必須連同單據正本。
  • 減價、開封、已被使用或損毀之貨品均不能更換。
  • 貨品只可更換一次。
  • 恕不接受退款。
  • 若須辦理退貨,請聯絡客戶服務部
  • 恕不退回任何運費。
  • 退貨手續需要一至三週處理 (由收到退貨日起計算),手續完成後,客戶
    服務部會通知顧客有關詳情。
  • Prenice恕不負責交付商品後的損毀。
  • 如商品項目或數量與訂單不符,請於送貨當天立即聯絡客戶服務部。
  • 如有任何爭議,Prenice將保留最終決定權,不需作另行通知。